1月 国务院决定上海港下放上海市,实行交通部和上海市双重领导,以上海市为主的管理体制,同时实行“以港养港”的财务体制。 4月25日 上海港务监督从上海港务局划出,另成立交通部上海海上安全监督局(简称上海海监局),为地、师级单位,其计划、财务、基建、物资、统计、人事工资等各项工作,均从1986年1月1日起算。对外仍保留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港务监督名称。 10月4日 上海港引航管理站成立,并举行揭牌仪式。 10月 由上海港务局任命成立首届站党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