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尽管国际海事组织(IMO)和国际引航协会(IMPA)关于引航员登离船装置的新要求已于2012年7月1日生效,我站也多次向船公司和船舶代理公司进行相关宣传,但引航梯不符合规范甚至断裂的险情仍时有发生。近期多艘申请上海港引航的船舶引航梯不符合规范,对引航员的人身安全造成严重威胁。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第一、以人为本”的引航安全管理方针,坚决遏制危害引航员人身安全现象的再次发生,我站制定了《关于引航梯不符合规范的应对措施(试行)》并于9月18日正式对外发布和实施,旨在指导引航员如何处置被引船引航梯不符合规范这一老大难问题,并为引航员采取后续行动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
10月共有三条船引航梯不符合规范,分别是10月10日靠立丰船厂的“畅达368”、10月15日靠张华浜的“金鹰”、10月30日去吴淞锚地的“安倍公主”,其中“安倍公主”的引航梯断裂,险些造成引航员跌落事故。事件发生后,经过调度科与安监科的联合处置,三艘船所属的船公司都向调度科传真了整改措施和对相关船员的处罚决定并购买了新的引航梯。这三起事件的妥善处理通过宣传对代理和船公司起到了教育和警示作用,受到广大引航员的欢迎。(调度科)
三起引航梯不符合规范事件处理
一、“畅达368”轮引航梯不符合规范
10月10日,“畅达368”轮从南槽进口靠立丰船厂,引航员俞正惠在登引航梯时发现引航梯不符合规范,考虑到此时离轮可能更危险就克服困难登上了该轮并立即向调度汇报。调度在第一时间向站领导和引航、安监等职能科室汇报。由于引航员已经登轮,出于安全和服务港航的综合考虑,站领导和各职能科室领导讨论后决定船还是先进来,但同时要求该轮离港前必须配备符合规范的引航梯,否则不受理该轮的出口引航计划。调度科与“畅达368”轮代理联系,要求代理通知船公司进行整改。10月21日,代理将船公司所购新引航梯的发票和产品证书传真至调度科,经核准后调度科才安排该轮次日出口的引航计划。
二、“金鹰”轮引航梯不符合规范
10月15日,“金鹰”轮从南槽进口靠张华浜码头,引航员吴坚群在接近登上该轮时发现引航梯不符合规范,出于安全考虑吴坚群还是登上了该轮并向调度汇报。站领导要求吴坚群先安全地将“金鹰”轮靠妥码头,同时要求调度科立即与该轮代理交涉,处理后续事宜。调度科第一时间要求代理通知船公司在开航前必须购买符合规范的引航梯并送上船。10月16日,代理将船公司所购新引航梯的发票和产品证书传真至调度科,经核准后调度科安排该轮次日出口的引航计划。
三、“安贝公主”轮引航梯断裂
10月30日,“安贝公主”轮长江下水准备在宝交交接引航员后去吴淞锚地抛锚等靠军工路码头。引航员周正华在攀爬该轮引航梯时,梯子突然单边断裂造成险情。所幸周正华反应迅速且当时正处于引航梯的低处,在引航艇工作人员的帮助下安全回到引航艇。船方随即更换新的引航梯,出于对船舶安全和交接区通畅的考虑,周正华还是重新登轮与长江引航员进行了交接,并安全地将“安贝公主”轮引领至吴淞锚地抛锚。
事件发生后,站领导高度重视,要求安监科、调度科联合处置,在问题没有妥善解决前不接受引航申请。安监科随即向吴淞海事局汇报并请求对其进行安检。调度科则与该轮代理取得联系,要求船公司派代表来我站进行相关的后续处理。
10月31日,安监科和调度科共同接待了前来赔礼道歉的安贝海运(上海)有限公司的三位代表并对他们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对该事件可能产生的严重后果进行了阐述,对公司和船长在引航梯问题上的疏于管理提出了整改要求。安贝海运的三位代表首先表达了对引航员周正华的歉意,同时提交了公司关于此事件的整改意见和处罚决定:1、对“安贝公主”轮船长、大副和当事船员提出严重警告,扣除全船季度安全奖,扣除船长、大副全年综合服务奖;2、加大对使用和备用引航梯的检查和保养力度,对引航梯是否安全有任何疑问时立即进行更新;3、公司从管理层面进行自我检讨,并举一反三,防止类似事故在公司其他船舶再次发生;4、专程向引航员周正华登门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