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办境内人才《上海市居住证》
一、 准备书面材料
1. 国内人才《上海市居住证》申请表;(表格上加盖单位公章,表格可在21世纪人才网下载);
2. 身份证及居住证复印件。
3. 居住证有效期内最近一年的在沪缴纳个人收入所得税证明(每年度税务机构将寄给个人,请注意留存);需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 社会保险 (城镇社会保险和小城镇社会保险)证明。(http://www.12333sh.gov.cn,凭身份证号和到任意社保机构申请的密码登陆,打印,签上名字、身份证号、手机号,加盖单位公章)
二、 个人凭身份证和密码登陆21世纪人才网填写续办申请相关内容
三、 单位为个人进行网上信息审核;
四、 审核完毕后,个人将相关申报材料递交至受理点;
五、 如材料齐全,受理点将受理相关材料,并将通过信函、电话或短信等形式通知个人审批结果,单位也可以通过上网登陆,了解审批进度和结果。
六、 根据受理点通知的时间和地址,个人持有效身份证明前往领取《办理<上海市居住证>通知书》。(若原居住证为2004年10月1日前签发的,需至中山西路620号领取新版居住证)
七、 注意事项
1、 学历、住所、用人单位等与申请有关的信息发生改变时,请参考首次办理提交申请材料;
2、 请参考审核打分办法,及时提供可以增加分值的书面材料。
3、 在系统升级前,请至首次申请的受理点申请续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