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届毕业生办理居住证相关政策及要求

来源:上海引航站 2009/2/17 0:00:00

应届毕业生办理居住证

(一) 书面材料:
1、 进沪就业通知单(外地院校学生凭本年度非上海生源进沪就业登记表和就业协议书到上海高校人才就业指导中心<延安西路900号>办理,本地院校由学校提供)
2、 国内人才《上海市居住证》申领表;(表格上加盖单位公章,表格可在21世纪人才网下载);
3、 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 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1. 本人外地居民户口簿复印件(需要外地详细住址首页及本人信息页),本人为集体户口的由集体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 本市住所证明复印件(验原件);
◆ 已在沪购置产权房的提供产权证复印件(验原件);
◆ 居住单位集体宿舍的由单位出具集体宿舍证明(附单位房地产权证复印件)(验原件);
◆ 借住在亲友家的提供户主的房产证或者户口本、书面同意入住证明(居委会盖章)以及户主所在地居(村)委会出具的寄宿证明复印件(验原件);
◆ 租房居住的须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和由房地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
6、 一年期及以上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首次办理时劳动合同离截止日期应还有6个月以上有效期);具有资质的机构派遣的人才,还需提供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的派遣协议、派遣岗位协议。

(二) 网上填写资料:
登陆21世纪人才网www.21cnhr.gov.cn,选择“网上办事”栏目,点击“境内人员上海居住证审批”,凭本人身份证号和初始密码“111111”登陆后,填写个人资料(个人资料应当与书面材料中《上海居住证申领表》保持一致)。

(三) 确认单位审核完毕后,将申报材料递交至受理点。
(就近受理点:上海国际航运人才服务中心
地址:上海杨树浦路18号港运大厦19楼;
电话: 65418086、35100717 ;
传真: 35100717;
E-mail:slhr@shrc.com.cn)

1. 如材料齐全,受理点将受理相关材料,并将通过信函、电话或短信等形式通知审批结果,也可以通过上网登陆,了解审批进度和结果。
2. 根据受理点通知的时间和地址,个人持有效身份证明前往拍照,并领取《办理<上海市居住证>通知书》正联和副联。
3. 在《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单位或个人至中山西路620号领取居住证。
4. 将《办理<上海市居住证>通知书》和居住证递交至单位人事科。

(四) 其他要点:
A. 认真、如实填写各项个人资料,注意重要材料保管。
B. 居住证和通知单注意留意保管和留存。
C. 请关注自己居住证有效期,在到期前两个月进行续办申请。